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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申論題 105年 [營養師] 食品衛生與安全

第 一 題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範,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那些情形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上述有那些情形者除罰鍰外,另應處有期徒刑、併科罰金?針對頂新劣油案疑涉及之情形為何?(25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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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為法律涵攝型,需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簡稱食安法)的相關條文,說明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之禁用情形、刑事罰則,並結合頂新劣油案的具體情節進行涵攝與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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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之禁止行為態樣、刑事責任與頂新劣油案的法律適用。 【解析】 壹、法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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