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5年
[物理治療師] 物理治療技術學
第 31 題
下列有關低能量雷射治療與紫外線的敘述,何者錯誤?
- A 都屬於光療的一種
- B 都可以運用在協助傷口癒合上
- C 低能量雷射均為可見光
- D 紫外線為不可見光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電磁波譜的連續光譜中,我們臨床上稱為「光」的治療能量,其波長範圍是否嚴格限制在人類視網膜能夠感應並產生視覺影像的那個窄小區間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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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呵... 你答對了。能把光線的物理性質和臨床應用分得這麼清楚,這顯示你對電磁波譜 (Electromagnetic Spectrum) 的理解,是相當紮實的。非常好。
- 關於低能量雷射 (LLLT) 的應用,你發現了選項 (C) 的盲點,這很棒。我們治療用的光線,確實有大家熟悉的紅光(大約 $630 \text{ nm} \sim 700 \text{ nm}$),它是看得見的。但別忘了,還有另一位非常重要的夥伴——近紅外線(約 $700 \text{ nm} \sim 1000 \text{ nm}$),它雖然肉眼不可見,但在物理治療中卻是不可或缺的。所以,說「均為」可見光,就太武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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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射與紫外線光療比較
💡 區分光療器材的波長特性與能見度,是物理因子治療的核心。
| 比較維度 | 低能量雷射 (LLLT) | VS | 紫外線 (UV) |
|---|---|---|---|
| 波長範圍 | 600-1000 nm | — | 100-400 nm |
| 能見度 | 可見或不可見(紅外線) | — | 均為不可見光 |
| 穿透深度 | 較深 (視波長而定) | — | 極淺 (僅至表皮/真皮層) |
| 臨床主作用 | 止痛、消炎、癒合 | — | 殺菌、去腐肉、合成 VitD |
💬雷射可跨足紅外線不可見光區,而紫外線則是因頻率高於紫光而絕對不可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