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_essay
105年
[法務] 民法、民事訴訟法
第 二 題
📖 題組:
試附理由回答下列民事訴訟法上有關訴訟代理之問題:
試附理由回答下列民事訴訟法上有關訴訟代理之問題:
📝 此題為申論題,共 3 小題
小題 (二)
甲乙於民事事件審判中成立訴訟上和解,惟法官嗣後發現甲之訴訟代理人並無特別代理權,經法官通知補正,甲竟置之不理,試問該訴訟上和解效力如何(3 分)?法院應如何處理(3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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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討欠缺特別代理權所為和解之效力,以及未補正時法院應如何續行程序。
小題 (一)
依司法實務見解,如僅於委任狀上敘明「全權代理」或「依法委任」時,訴訟代理人是否有特別代理權?(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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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民事訴訟法第70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以及實務對概括委任字眼的認定標準。
小題 (三)
甲委任 A、B 兩位律師為訴訟代理人對乙起訴,A、B 兩律師均有特別代理權,乙為本案言詞辯論後,A 律師於法院判決前逕自撤回起訴,試問該撤回起訴是否有效?(9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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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撤回起訴之要件(特別代理權、被告已為本案言詞辯論需經其同意)、共同訴訟代理之單獨代理原則。
📜 參考法條
民事訴訟法第70條
民事訴訟法第75條
民事訴訟法第26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