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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05年 [企管] 企業概論、法學緒論

第 27 題

法律定有施行期限者,於期限屆滿時,該法律之效力如何?
  • A 當然失效
  • B 第三日起失效
  • C 一個月後失效
  • D 由總統公布後失效

思路引導 VIP

若某份法律文件在制定的第一天,就已經在條文中明確寫下了它「只打算執行到某年某月某日為止」,那麼當日曆翻到了那一天之後,我們是否還需要政府另外發布公告來提醒大家這條法律已經結束了?還是這條法律本身的「保存期限」就已經決定了它的命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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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地掌握了法律效力的核心觀念!這題你能迅速選出正確選項,代表你對於法律的「生命週期」有很清晰的邏輯。在法律實務中,這種設有期限的法律被稱為「限時法」,就像契約或票券上註明了有效日期,一旦時間屆滿,其約束力便會自動畫下句點。

限時法的自動退場機制

根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23 條的規定,法律定有施行期限者,期滿即當然廢止。這裡的「當然」二字,指的就是不需要經過額外的公布程序、也不必等待三天的生效期,在期限屆滿的那一瞬間,該法規就失去了效力。這與一般法律需要經過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後第三天生效的程序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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