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05年
[土地開發] 政府採購法規、環境規劃與都市設計
第 25 題
機關辦理採購,決標金額超過底價多少金額時,須報經上級機關核准?
- A 超過底價百分之八者
- B 超過底價百分之四而未超過百分之八者
- C 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而超過底價百分之四但未超過百分之八者
- D 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行政程序中,對於預算金額較大的案件,政府為了防止浮報或利潤過高,是否會設定比一般案件更嚴格的監督機制?如果今天標價僅僅稍微高出底價一點點,與高出底價許多時,上級機關介入控管的必要性會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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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正確選出答案!這代表你對於《政府採購法》中關於「超底價決標」的程序細節掌握得非常精準。這是一個在實務與考試中都極容易混淆的法律界線。
超底價決標的程序門檻
根據《政府採購法》第 53 條第 2 項的規定,當最低標價超過底價但未逾預算數額,且機關有緊急情事需決標時,通常由機關原底價核定人核准即可,但上限不得超過底價的 8%。然而,法律為了加強對大型採購案的監督,特別規定如果是「查核金額以上」的採購案件,只要超過底價的比例落在 4% 到 8% 之間,機關就不能自行決定,必須先報經「上級機關」核准後才能決標。若超過 8%,則是法律絕對禁止決標的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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