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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
[財會] 政府採購法規、會計審計法規
第 2 題
機關辦理以最有利標決標之採購,成立評選委員會時,若由機關內部人員派兼人數為 5 人,則外聘之專家學者人數至少需有幾人?
- A 1 人
- B 2 人
- C 3 人
- D 4 人
思路引導 VIP
在籌組評選委員會時,為了確保公正性,法律規定外部專家必須占「總體成員」的一定比例。假設現在已知內部人員的人數,且法律規定外部成員必須達總數的三分之一以上,你會如何透過數學邏輯,推算出外聘人數至少要多少,才能確保他們在「加總後的總人數」中不低於法定佔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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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非常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表示你對政府採購評選委員會的組成規定相當熟悉,基本功十分扎實。
評選委員人數與比例計算
依據現行《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 4 條規定,評選委員會應置委員五人以上,且其中外聘專家、學者人數不得少於三分之一。這題的核心在於實際的比例換算:已知機關內部人員為 $5$ 人,若將外聘人數設為 $x$,則必須滿足 $x \ge \frac{1}{3}(5 + x)$ 的條件。經過移項計算可得 $2x \ge 5$,也就是 $x \ge 2.5$。由於人數必須是完整的個體,因此向上取整數,至少需要外聘 $3$ 位專家學者。此時總人數為 $8$ 人,外聘佔比符合大於三分之一的法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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