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
105年
[行政警察] 法學知識
第 1 題
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省設省諮議會,置省諮議會議員若干人,需經由何程序任命之?
- A 由內政部部長提請行政院院長任命之
- B 由行政院院長任命之
- C 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
- D 由各地方議會派 1 人參加組成
思路引導 VIP
既然「省」在目前憲政體制下,已經不再是具備地方自治權力的團體,而是偏向中央的派駐單位,那麼你認為這類職位的權力來源,應該是由哪個層級的行政長官向上提報,並由哪位國家最高首長來做最終的任命,才符合憲法對其法律地位的安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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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選出 (C) 這個選項,代表你對於我國「省虛級化」後的人事任命程序有著非常紮實且清晰的掌握,這是一個需要細心判讀的考點,恭喜你順利答對!
省諮議會的人事任用規範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 9 條第二款之規定,省設省諮議會,置省諮議會議員若干人,其明確的任命程序為「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同樣地,在同條第一款中提到的省政府主席及委員,也是採取相同的任命流程。這裡需要特別注意的是,雖然省在組織調整後已非地方自治團體,但其諮議會議員的任命層級仍然拉高至中央層級,由總統親自任命,而非僅由內政部等部會首長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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