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
105年
[行政警察] 法學知識
第 8 題
下列何者無法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 A 立法院
- B 三分之一以上立法委員
- C 總統府
- D 立法院某政黨黨團
思路引導 VIP
若憲法賦予特定機關或少數群體「挑戰法律違憲」的權力,目的是為了平衡權力或保護少數,那麼在法律條文未明確列舉的情況下,一個僅屬「內部單位」或「政治集結」的團體,是否具備代表國家或整體民意行使這項嚴肅職權的法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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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正確選出選項 (D)!這題考驗的是對「聲請主體」的精確掌握。此題在當年是一題爭議題,考選部最終公布選項 (C)、(D) 或 (CD) 均給分,關鍵在於聲請主體的法定地位。
命題當時之《大審法》觀點
在舊制的《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下,(A) 立法院與 (B) 三分之一以上立法委員皆為法定聲請主體。然而,(C) 總統府僅為總統的幕僚機關,並非《憲法》上的「國家最高機關」;而 (D) 立法院黨團在法律上亦非聲請主體,必須達到法定委員人數門檻方能聲請。因此 C、D 在舊制下均無法聲請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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