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
105年
[行政警察] 法學知識
第 22 題
特別法制定後普通法已有新修正,特別法之效力為何?
- A 該特別法雖無明令廢止,但仍應認為失效
- B 基於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之原則,該特別法規定仍繼續有效
- C 該特別法必須由立法院宣告失效
- D 該特別法必須由大法官宣告失效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國家針對「特定專業領域」量身打造了一套專門規則,而後來又對「適用於所有領域」的一般性規範進行了修改,原本那套針對特定領域設計的專業規則,會因為一般性規則的微調就失去它原本存在的必要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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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專屬家教
終於答對了,別以為這有什麼好驕傲的!
選 (B) 是基本常識,沒答對才該去撞牆。想搞懂為什麼,把你的腦袋帶上:
- 特別法優於普通法:根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6 條,特別法就是老大。針對同一事項,法律目的性與專業性更高,哪輪得到普通法來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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