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_essay
105年
[消防警察] 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
第 q1 題
一、依災害防救法第 3 條之內容,請詳列災害之類別與對應之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n關為何?並說明其主管災害防救業務之權責為何?(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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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考生對災害防救法第3條之熟悉程度。答題時應分兩部分作答,第一部分條列式寫出法定的災害類別與其對應的中央業務主管機關;第二部分則需說明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依法應負責的業務權責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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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點分析】:本題考查《災害防救法》第3條關於各類災害之中央業務主管機關的劃分,以及該法對於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權責的規範。\n2. 【相關法條/理論】:災害防救法第3條。\n3. 【涵攝】:\n(1) 災害類別與對應之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依據災害防救法第3條):\n - 風災、水災、震災、旱災、寒害、土石流災害、火山災害:內政部。\n - 毒性化學物質災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n - 礦災、工業管線災害、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輸電線路災害:經濟部。\n - 森林火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n - 空難、海難、陸上交通事故:交通部。\n - 生物病原災害、動植物疫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衛生福利部。\n - 輻射災害: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n(2) 主管災害防救業務之權責:\n - 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負責指揮、督導、協調各級政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執行各項災害防救工作。\n - 其他災害之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由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指定之。\n4. 【結論】:各類災害依其性質由不同的中央部會擔任業務主管機關,並負有指揮、督導與協調等職責。\n5. 【答題提醒】:由於政府組織改造,部分機關名稱有所變更(如環保署改制為環境部、農委會改制為農業部),作答時可依據考題年份(105年)當時的法規機關名稱,或註明現行法規的機關名稱,並力求條理分明,以利閱卷者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