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_essay
105年
[消防警察] 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
第 q2 題
二、依消防法施行細則第 15 條之規定,消防防護計畫內容包含事項除「消防安全設備\n之維護管理」、「用火、用電之監督管理」及「防止縱火措施」外,尚包含那些事\n項?(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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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純屬法規記憶題。考生需回憶消防法施行細則第15條關於「消防防護計畫」應包括的各項內容,扣除題目已列出的三項外,完整列出其餘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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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點分析】:本題測試考生對《消防法施行細則》第15條關於消防防護計畫法定應記載事項的記憶與理解。\n2. 【相關法條/理論】:消防法施行細則第15條。\n3. 【涵攝】:\n依據消防法施行細則第15條規定,消防防護計畫應包括下列事項(扣除題幹已列之「消防安全設備之維護管理」、「用火、用電之監督管理」及「防止縱火措施」):\n(1) 自衛消防編組:員工在十人以上者,至少編組滅火班、通報班及避難引導班;員工在五十人以上者,應增編安全防護班及救護班。\n(2) 防災應變之教育訓練。\n(3) 場所之位置圖、逃生避難圖及平面圖。\n(4) 滅火、通報及避難訓練之實施;每半年至少應舉辦一次,每次不得少於四小時,並應事先通報當地消防機關。\n(5) 防災監控設施及消防安全設備之維護管理。\n(6) 火災發生時之滅火行動、通報聯絡及避難引導等。\n(7) 火災發生時之消防隊引導。\n(8) 其他防災應變上之必要事項。\n(註:若法規後續有修正,應依作答當時的最新法規內容調整)\n4. 【結論】:除題目列舉之三項外,尚應包含自衛消防編組、防災應變教育訓練、場所圖說、滅火通報避難演練、火災時應變處置等事項。\n5. 【答題提醒】:面對此類法條記憶題,可依「事前預防(編組、訓練、圖說)」到「事發應變(滅火、通報、引導消防隊)」的邏輯來記憶與作答,避免遺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