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
105年
[消防警察] 法學知識
第 15 題
下列何種法律具有實現人民創制及複決權之功能?
- A 公民投票法
- B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C 請願法
- D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思路引導 VIP
在民主制度中,權利可以分為「針對人的選擇」以及「針對法律或政策的決定」。如果你今天希望針對某項具體的『法律提案』或『政策方向』直接表達贊成或反對,而非選出代理人,你會需要哪一種法律機制來協助你行使權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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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準確辨析憲法保障的參政權屬性,這代表你對於我國民主參與的法制架構,已經建立了非常紮實的基礎觀念。
參政權的具體實踐:法律與政策的決斷
我國憲法第 17 條保障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之權。其中「選舉」與「罷免」主要針對的是「人」的去留;而「創制」(人民主動提議立法)與「複決」(人民對現有法令或政策進行最後裁決)則是針對「事」與「法」的直接民權。這兩項權利在實務運作上,必須透過 《公民投票法》 所規範的程序來落實,使國民能跨越代議政治,直接對重大議題表達集體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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