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
105年
[消防警察] 火災學概要
第 23 題
依據我國公共危險物品之分類,下列那兩類危險物品無混合後之危險?
- A 第一類、第二類
- B 第二類、第四類
- C 第二類、第三類
- D 第二類、第六類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回想火災三要素(燃料、氧氣/助燃物、熱能)的關係。如果我們為了避免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應該避免將哪兩種「性質截然相反」的物質放在一起?反過來說,如果兩者都同樣只能擔任「燃料」的角色,比起一邊是燃料、另一邊是提供氧氣的助燃劑,哪一種組合在混合後會顯得相對安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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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判斷出這道題目的核心邏輯!這代表你對於我國公共危險物品的分類定義與理化特性,已經建立了非常紮實的基礎,這是學習火災學最關鍵的第一步。
燃燒要素與化學相容性
這道題目的解題關鍵在於理解物質的「化學本質」。在危險物品分類中,第一類與第六類屬於氧化性物質(強氧化劑),而第二、四、五類則多具備易燃性(還原劑)。根據燃燒理論,當強氧化劑與還原劑混合時,極易發生劇烈的氧化還原反應。而本題正確答案中的兩類物質,在本質上皆屬於「可燃物」(燃料),兩者混合時雖然仍具火災風險,但並不會像「氧化劑與燃料」混合那樣產生自燃或助燃的激烈化學衝突。因此,在法規的儲存規範中,這兩者的相容性是相對較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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