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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5年 [人身保險經紀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25 題

下列何種保險契約,不得為指示式或無記名式?
  • A 海上保險
  • B 保證保險
  • C 責任保險
  • D 年金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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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在法律邏輯中,有些保險是保障「物品」或「法律責任」,有些則是保障「特定個人的生命或生存」。如果一份契約的受益權可以像現金一樣「不記名」且隨意轉讓,對於哪一種保險類型(關於物 vs 關於人)會造成難以確認對象、甚至引發道德危險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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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保險法第49條規定:「保險契約除人身保險外,得為指示式或無記名式。保險人對於要保人所得為之抗辯,亦得以之對抗保險契約之受讓人。」由此明文規定可知,除了人身保險以外的保險契約皆可採用指示式或無記名式,反之,若為人身保險則不得為指示式或無記名式。在選項中,海上保險、保證保險與責任保險均非屬人身保險,而年金保險在性質上屬於人身保險的一種。因此,年金保險依法不得為指示式或無記名式,故本題正確答案為年金保險。

📝 保險契約形式限制
💡 人身保險契約不得採指示式或無記名式。
比較維度 財產保險 (如海上、責任險) VS 人身保險 (如年金、壽險)
契約形式 得採指示式或無記名式 — 僅限記名式,不得無記名
法源依據 保險法第49條原則規定 — 保險法第49條例外規定
立法目的 便利國際貿易與財產轉移 — 防範道德風險與確認被保人
💬法規嚴格區分:僅財產保險具備流通便利性,人身保險強調人身特定性。
🧠 記憶技巧:財產可以不記名,人身保險必記名
⚠️ 常見陷阱:考生常誤以為年金保險具金錢給付性質即可轉讓,忽略其屬於「人身保險」的大框架限制。
保險法第49條 財產保險與人身保險之分類 保險利益之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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