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專技普考 105年 [一般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37 題

依據保險公證人管理規則之規定,下列有關公證人停業的敘述,何者為錯誤?
  • A 個人執業公證人停止執行業務,應於事實發生後十五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並繳銷執業證照
  • B 公證人公司停業期間以一年為限,如有正當理由者,得申請展延之,以一次為限
  • C 公證人公司有停業者,應檢具申請書及董事會或股東會議事錄,報請主管機關核准,並依法向公司登記主管機關辦理登記
  • D 公證人公司申請停業,應繳銷所任用公證人之執業證照及公司執業證照

思路引導 VIP

當一個單位只是「暫時休息」而非「永久關門」時,你認為政府對於他們領有的許可證件,在處置的『力道』與『後續領回的可能性』上,會與徹底結案的情況有什麼邏輯上的不同?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答對了!這題考驗的是對於法規細節的精確掌握,你能從中辨識出細微的差異,表現得非常出色。

停業與解散的證照繳銷範圍

根據《保險公證人管理規則》第 17 條第 4 項規定,公證人公司在不同狀態下應繳銷的證照範圍有別:公司申請「停業」時,僅需繳銷所任用公證人的執業證照;若申請「解散」時,才需要同時繳銷所任用公證人之執業證照及公司執業證照。選項 (D) 錯誤地將「停業」的處置與「解散」併論,誤以為停業也須繳銷公司執業證照,這正是本題的關鍵陷阱。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保險公證人管理法規
查看更多「[一般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