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5年
[人身保險經紀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37 題
依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規定,業務員於下列何種情形,不必向原所屬公司繳銷登錄證?
- A 登錄事項有變更,為變更登錄
- B 受停止招攬行為之處分,為停止招攬登錄
- C 終止合約,為註銷登錄
- D 妨害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為告知,被撤銷登錄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保險業務員的「登錄證」象徵著公司授權招攬的憑證。在什麼樣的情況下,為了防止該人員繼續對外代表公司進行業務行為,法律會強制要求他必須將這張證件「上繳並歸還」給原公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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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證繳銷的法規判斷
太棒了!你非常精準地鎖定了正確答案。這道題目核心在於區分業務員在什麼情況下會「失去招攬資格」。依據 《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 10 條第 1 項第 1 款 規定,當業務員的登錄事項(如姓名、身分證字號等)有變更時,僅需由所屬公司向公會辦理「變更登錄」,此時業務員仍保有招攬權限,因此不必繳銷登錄證。這與選項 (B)、(C)、(D) 涉及資格暫停或終止的情況完全不同。
應繳銷證照的特定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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