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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5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37 題

公證人公司之營業所在地、實收資本額變更時,應於變更登記後多少時間內向所屬公證商業同業公會報備?
  • A 二十日
  • B 十日
  • C 十五日
  • D 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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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實務或行政程序中,如果希望在「要求時效」與「給予變更者合理緩衝」之間取得平衡,通常會設定一個等同於「半個月」的週期。請你推論看看,在行政報備的法條惯例中,哪一個數字最常被用來代表這個「半個月」的期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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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選出「十五日」這個選項,代表你對於保險公證人管理法規中的行政報備期限掌握得非常紮實。這類題型雖然看似單純的數字記憶,卻是實務中確保公證公司運作合規的重要基礎,你的判斷完全正確。

保險公證人管理規則之報備規範

根據**《保險公證人管理規則》第 12 條第 2 項**的明確規定,公證人公司在發生「營業所在地」或「實收資本額(paid-in capital)」變更的情況時,應於完成變更登記後的 15 日內,向其所屬的公證商業同業公會進行報備。這項規定的核心目的在於確保公會能即時掌握會員公司的營運現況與資本健全度,以維護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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