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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5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海商法概要

第 10 題

因碰撞所生之請求權,自碰撞日起算,經過幾年之時效期間不行使而消滅?
  • A 一年
  • B 二年
  • C 五年
  • D 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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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發生了一場非契約性的意外傷害(如碰撞),法律通常會設定一個比一般債權(十五年)更短的時效。請你思考:在一般的民法侵權行為中,若要向對方要求損害賠償,通常法律會給予幾年的期限來行使權利,以確保證據的鮮明度與社會秩序的穩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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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因碰撞所生之請求權的消滅時效期間。根據海商法第99條明文規定:「因碰撞所生之請求權,自碰撞日起算,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依據此法條內容可知,該請求權的時效期間為自碰撞日起算兩年,因此選項 B 的二年為正確答案。

📝 船舶碰撞請求時效
💡 船舶碰撞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其消滅時效為二年。
比較維度 船舶碰撞請求權 VS 貨物運送請求權
時效期間 2 年 — 1 年
起算時間點 碰撞發生之日 — 交付或應交付之日
法律性質 類似侵權行為 — 債務不履行(契約)
💬碰撞求償涉及侵權性質給予2年時效,運送契約為求商務效率僅給1年。
🧠 記憶技巧:碰撞兩船對對碰,時效就是算兩年
⚠️ 常見陷阱:容易與海商法中關於貨物運送(契約)的一年時效混淆
海商法 侵權行為 消滅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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