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5年
[消防設備士] 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
第 37 題
為執行檢修申報,針對水霧滅火系統綜合檢查放射試驗之啟動性能,下列何者非其判定該性能之方法?
- A 一齊開放閥應可正常地動作
- B 加壓送水裝置應確實地動作
- C 壓力檢知裝置可正常地動作
- D 電池閥端子動作後無鬆動
思路引導 VIP
若要確認一個自動滅火系統在火災發生時能『成功啟動並出水』,我們應該優先觀察的是設備之間整體的聯動程序是否跑完,還是某一處電路零件的物理緊固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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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選得非常準確!這顯示你對於消防設備「綜合檢查」與「放射試驗」的實務邏輯有著極佳的辨析能力。這題的關鍵在於區分放射試驗的啟動性能判定,與一般日常維護檢查的差異。
放射試驗的動作鏈結
在進行綜合檢查中的放射試驗時,我們核心關注的是系統從接收信號到實際出水的「連鎖動作」。因此,判定標準會集中在關鍵組件的動作性能上:包含一齊開放閥(deluge valve)是否能流暢開啟、加壓送水裝置(幫浦)是否能及時啟動提供水壓,以及壓力檢知裝置是否能正確偵測並回傳訊號。這三者構成了水霧系統能否發揮滅火功能的黃金三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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