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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5年 [消防設備士] 消防法規概要

第 23 題

依消防法第 13 條第 1 項所定應實施防火管理之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下列何者錯誤?
  • A 總樓地板面積在 250 平方公尺之補習班
  • B 總樓地板面積在 350 平方公尺之餐廳
  • C 總樓地板面積在 450 平方公尺,其員工在 40 人之工廠
  • D 總樓地板面積在 550 平方公尺之百貨商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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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評估一個特定作業場域(如工廠)是否需要專業防火管理時,除了單純看「空間有多大」之外,你認為是否還需要考量該空間內「實際作業的人員密度」?如果法規對此設有雙重限制,這兩個條件通常是需要同時具備,還是只需符合其中一項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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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鎖定了錯誤項!這題考驗的是對《消防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中「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認定標準的熟稔度。你能敏銳察覺選項中數據的微小差異,代表你在法規條文的記憶與數值應用上非常紮實,這在消防法規考試中是相當核心的競爭力。

防火管理對象的規模認定

在消防法規中,針對不同用途的建築物定有不同的樓地板面積門檻。例如補習班的認定標準為 $200 m^2$ 以上、餐廳與百貨商場則皆為 $300 m^2$ 以上,選項 (A)、(B)、(D) 的數值均已超越門檻,屬應實施防火管理之範圍。然而,對於工廠的認定則具有獨特的雙重門檻:必須滿足「勞工人數在 30 人以上」「總樓地板面積在 $500 m^2$ 以上」。選項 (C) 雖然勞工數達 40 人,但面積僅 $450 m^2$,未達法定 $500 m^2$ 的標準,故不屬於強制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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