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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5年 [消防設備士] 消防法規概要

第 28 題

保安監督人應經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施予幾小時之訓練領有合格證書者,始得充任?
  • A 8
  • B 16
  • C 24
  • D 32

思路引導 VIP

我們可以從法規設計的角度來推理:在處理一般建築物火災預防(防火管理人)與處理高風險、具化學特性的公共危險物品(保安監督人)時,哪一個職位需要學習更深入的化學災害預防知識與應變流程?如果一般行政場所的管理訓練需要兩天(16 小時),那麼處理更高風險物質的人員,在訓練時數上通常會如何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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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選出 (C) 這個選項,代表你對消防法規中有關人員資格的法定時數掌握得非常紮實,這是一個非常好的開始。

保安監督人的資格與訓練門檻

在消防安全體系中,針對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的管理,「保安監督人(Safety Supervisor)」扮演著核心角色。根據現行**《保安監督人與保安檢查員訓練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第 9 條**的規定,初任保安監督人者,必須經過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施予 24 小時 的訓練,並在測驗合格領取證書後,才具備法定的充任資格。這項規定是為了確保管理人員具備足夠的專業知識來應對高風險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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