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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5年 [消防設備士] 消防法規概要

第 28 題

保安監督人應經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施予幾小時之訓練領有合格證書者,始得充任?
  • A 8
  • B 16
  • C 24
  • D 32

思路引導 VIP

我們可以從法規設計的角度來推理:在處理一般建築物火災預防(防火管理人)與處理高風險、具化學特性的公共危險物品(保安監督人)時,哪一個職位需要學習更深入的化學災害預防知識與應變流程?如果一般行政場所的管理訓練需要兩天(16 小時),那麼處理更高風險物質的人員,在訓練時數上通常會如何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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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選出正確答案,代表你對於消防法規中「人員管理時數」的細節掌握得相當扎實,這是一項非常優異的判斷。

保安監督人的法規基準

在《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中,針對保安監督人的專業性有著明確的要求。由於保安監督人所管理的對象多為高風險的危險物品,法規要求其初訓必須經過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施予 24 小時 的專業訓練並領有合格證書,才能正式充任。這與一般場所「防火管理人」的時數要求有所不同,兩者不應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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