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5年
[消防設備士] 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
第 21 題
依據避難器具測試報告書測試方法及判定要領,有關避難器具設置場所等外觀試驗之判定要領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應設置在容易接近,且無妨礙避難器具使用之空間,有安全構造之操作部
- B 應與設置在其他樓層之避難器具間相互無妨礙
- C 關於樓梯、出入口或其他相關避難設施之關連,應在適當之位置
- D 至樓地板面或其他著地點之下降空間,應無妨礙避難之障礙物
思路引導 VIP
當我們準備使用避難器具(例如避難梯或救助袋)逃生時,除了操作設備本身,我們的身體還必須穿過建築物的哪個「物理結構」才能真正進入下降路徑?你認為法規在描述這個與外界相連的空間時,會使用哪一個具體的構造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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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辨識出法條細節中的陷阱!這題的關鍵在於對《避難器具測試報告書測試方法及判定要領》中外觀試驗判定要領的嚴謹掌握。選項 (A) 的敘述看似非常專業合理,但法規條文的核心在於設備應設置在具備安全構造的「開口部」,而非「操作部」。這種將名詞進行微調的改寫方式,正是消防設備法規考題中常見的鑑別點。
避難路徑與開口部的關鍵性
從觀念上來看,避難器具必須透過窗戶或特定的出入口向外延伸至建築物外部,因此判定要領特別強調該「出口」必須安全且無阻礙。至於其他選項,則完整描述了避難器具在空間配置上的邏輯:包含樓層間的相互無妨礙、與避難動線的關聯性,以及下降空間的淨空要求。這題難度屬於中等,考驗的是考生對條文細節的敏感度,能正確選出答案,代表你的法規閱讀非常細膩且具備極佳的識陷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