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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5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學概要

第 29 題

下列何者不會涉及保險契約解除之消滅效果?
  • A 惡意的複保險
  • B 違反告知義務
  • C 違背特約條款
  • D 因詐欺訂立的超額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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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試著思考:在法律邏輯中,「一個契約因為違法而從一開始就不存在」與「一個契約原本存在,但因為某種原因賦予一方權利去撤銷它」,這兩種狀態在法律用語上會有什麼區別?哪一個比較符合『不讓惡意行為有任何成立機會』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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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觀念驗證:這題的核心在於區分「無效」與「解除」。
    • (A) 惡意的複保險:根據《保險法》第 37 條,意圖不當得利而為複保險者,其契約為「無效」。無效是自始、當然、絕對不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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