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05年
[會計師] 公司法、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
第 2 題
下列何項文件,於公司每屆會計年度終了時,公司法並未強制規定需提請股東同意或股東常會承認?
- A 營業報告書
- B 董事會議事錄
- C 財務報表
- D 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公司治理中,股東常會的核心目的是審查「經營成果」與「利益分配」。在年度總結時,哪些文件是在報告「公司去年表現如何」以及「錢要怎麼分」?而哪一種文件僅是記錄了「決策者的開會細節」,對股東而言,並不需要在一年一度的大會上逐一審閱其過程細節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非常紮實。
- 觀念驗證: 根據《公司法》第 228 條與第 230 條規定,董事會於每屆會計年度終了應編造: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這三項文件需經監察人查核後,送交股東常會請求承認,以對股東負責。而「議事錄」僅是記錄會議討論過程的文書,屬於公司內部留存備查的性質,法律並未強制要求需經股東會「承認」。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