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05年
[會計師] 公司法、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
第 2 題
下列何項文件,於公司每屆會計年度終了時,公司法並未強制規定需提請股東同意或股東常會承認?
- A 營業報告書
- B 董事會議事錄
- C 財務報表
- D 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公司治理中,股東常會的核心目的是審查「經營成果」與「利益分配」。在年度總結時,哪些文件是在報告「公司去年表現如何」以及「錢要怎麼分」?而哪一種文件僅是記錄了「決策者的開會細節」,對股東而言,並不需要在一年一度的大會上逐一審閱其過程細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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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這題答對了。運氣不錯。
- 觀念驗證: 這不是什麼特別難理解的事。很久以前的《公司法》第 228 條和第 230 條就規定了,董事會每到一個會計年度結束,會編寫幾樣東西: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還有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的議案。這些東西,需要讓監察人看過後,再交給股東常會去承認。這是向股東負責的流程。至於「議事錄」,它只是記錄開會過程的文字,公司自己留著就好,不需要股東會來承認。只是這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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