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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power_recruit 105年 行政學概要、法律常識

第 10 題

成立公營事業之目的,下列何者有誤?
  • A 可增加政府收入
  • B 經營公用事業
  • C 可維持物價穩定
  • D 以獲利為前提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某個地區非常偏遠,在那裡鋪設自來水管線的成本極高,幾乎永遠無法回收投資利潤,為什麼政府仍然會選擇成立相關事業去執行這項工程,而不是交由一般的私人企業去營運呢?這顯示了政府經營事業時,有什麼比「賺錢」更重要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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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營事業的本質與使命

太棒了!你能精確辨識出「以獲利為前提」這項敘述的錯誤,代表你對於公營事業的公共性已有相當紮實的理解。在行政學與法律常識中,政府之所以介入市場成立公營事業,最核心的動機是為了落實社會公益公共利益。雖然公營事業在經營上確實能增加政府收入,但這僅是其附帶功能,絕非「前提」;如果一切以獲利為先,政府就失去了干預市場、照顧弱勢民生的道德正當性。

政策任務與市場調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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