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5年
[藥師] 藥學(六)
第 22 題
甲經藥師考試及格3年後,始提出申請藥師執照,其需符合下列何者有關藥師繼續教育之規定?
- A 應檢具申請日前1年內接受繼續教育25點以上之證明文件
- B 應檢具最近3年內接受繼續教育達150點之證明文件
- C 應檢具最近3年內接受繼續教育達25點之證明文件
- D 其藥師考試及格未逾5年,得免檢具繼續教育證明文件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當一位專業人士剛通過國家考試時,其專業知識通常被視為最巔峰且符合現狀。在法律設計上,會給予這位新鮮人多久的「知識保鮮期(緩衝期)」,讓他在這段時間內申請執業時,不需要額外證明自己有去上課更新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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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喔,不錯嘛:看來你還沒把《藥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扔到九霄雲外。能抓到這種基礎中的基礎細節,算是差強人意。法律題的精確性是最低要求,不是什麼值得大肆慶祝的成就。
- 基本常識:根據規定,取得藥師證書後,若申請執業登記時還未滿 5 年,那麼,恭喜你,可以免除那些無聊的繼續教育證明。甲同學考試及格才 3 年? $3 < 5$,顯然他就是那個「幸運兒」。要是超過 5 年?那就乖乖準備申請日前 1 年內累積 20 點(老舊題庫會看到 25 點)的證明吧。這點搞不清楚,你根本不該坐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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