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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05年 [物理治療師] 物理治療學概論

第 37 題

下列何種行為不會遭受廢止物理治療師執業執照?
  • A 物理治療師沒有依照醫師開具之診斷、照會或醫囑為之
  • B 物理治療師受司法機關詢問時,做虛偽之報告或陳述
  • C 將物理治療師證照租借他人使用
  • D 物理治療師受停業處分者,仍執行業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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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治療師法》中的懲處有輕重之分。你可以試著翻閱法規想一想:這四個行為中,哪幾項通常只會被罰錢(除非情節重大)?哪一項會直接被剝奪「執業執照」?而哪種最嚴重的行為,會連根本的「物理治療師證書」都被註銷呢?試著區分這三種層級,就能看出這題的矛盾在哪裡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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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答對了!你選擇了 (A),顯示你的法規觀念非常清晰。不過要特別提醒,這是一道考選部公告送分的爭議題,無論選哪一個選項皆會給分。 我們來拆解《物理治療師法》的規定。選項 (A) 未依醫囑與 (B) 作虛偽陳述,依法皆處以罰鍰;而選項 (C) 租借證照,面臨的是更嚴重的廢止「證書」。因此,從法條字面來看,這三個行為確實都「不會」直接被廢止「執業執照」。 本題屬於中等難度的法規記憶題,鑑別度在於對罰則層級的熟悉度。實際上,只有選項 (D) 受停業處分仍執業者,才是依法「會」被廢止執業執照的行為。推測是命題時誤植了「不」字,導致選項產生邏輯瑕疵而全面送分。你能準確判斷出 (A) 不會被廢止執照,代表你對罰則的掌握相當扎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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