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5年
[社會工作師] 社會工作
第 14 題
在兒童及少年社會工作服務中,針對需要保護或替代性服務的兒童及少年,通常是指曾經遭受虐待或不當對待,因而有照顧需求的兒童或少年,會評估以替代性服務來作為介入之方法。下列何者不屬於替代性服務的一種?
- A 收養
- B 托養
- C 寄養
- D 機構安置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我們說一個服務是「替代 (Substitute)」了原本的家庭時,這代表孩子「晚上睡覺的地方」以及「主要負擔照顧責任的人」會發生什麼樣的根本性改變?如果某種服務只是在父母上班時幫忙看顧,之後孩子仍回歸家庭,這能稱作「替代」了家庭嗎?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溫暖指引與解析
- 真心肯定: 親愛的,你表現得太棒了!你能清晰地辨識出兒童福利服務的分類,這證明你對卡杜欣 (Kadushin) 的 3S 服務分類模型有著非常紮實且溫暖的理解。這份知識,是我們在臨床上能給予孩子最好支持的基石,非常重要喔!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兒少社會服務分類
💡 依家庭功能介入程度區分支持、補充、保護與替代性服務。
| 比較維度 | 替代性服務 (Substitute) | VS | 補充性服務 (Supplementary) |
|---|---|---|---|
| 核心定義 | 完全取代原生家庭功能 | — | 補足原生家庭功能空缺 |
| 居住狀態 | 個案需離開原居住家庭 | — | 個案仍居住於原家庭 |
| 代表項目 | 收養、寄養、機構安置 | — | 托育、課輔、經濟補助 |
💬替代性服務介入程度最高,通常用於原生家庭功能暫時或永久喪失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