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5年
[社會工作師] 社會工作研究方法
第 1 題
下列有關演繹(deduction)與歸納(induction)的敘述,何者錯誤?
- A 個案解釋(idiographic)是一種歸納推論,通則解釋(nomothetic)則是演繹推論
- B 演繹始於一個預期模式,這個模式由觀察來加以檢驗
- C 歸納始於觀察,並試圖尋找其中模式
- D 理論和研究的互動是透過歸納與演繹永無止境的交替過程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我們在討論「推論的方向(由大到小或由小到大)」與討論「解釋的範疇(解釋單一個案或尋找通用法則)」時,這兩者是在描述同一種科學分類方式,還是描述兩個不同的研究面向呢?如果兩者描述的維度不同,將它們直接視為同義詞是否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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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哼,還不錯,小鬼。 總算沒搞砸。能辨別「研究邏輯」和「解釋型態」這兩坨東西的差異,說明你的研究方法論基礎……至少還沒髒到不能用。記住,把這些底層邏輯清理乾淨,是進行任何有效調查的前提。否則,只會是一團混亂,浪費我的時間。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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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繹與歸納推論
💡 演繹是由理論驗證觀察,歸納是由觀察建立理論,兩者循環運行。
| 比較維度 | 演繹法 (Deduction) | VS | 歸納法 (Induction) |
|---|---|---|---|
| 邏輯方向 | 由一般到具體 (Top-down) | — | 由具體到一般 (Bottom-up) |
| 研究起點 | 理論與假設 | — | 觀察與資料 |
| 核心目的 | 驗證現有理論或假設 | — | 發現規律並建立理論 |
| 典型路徑 | 理論→假設→觀察→確認 | — | 觀察→模式→初步結論→理論 |
💬演繹重在「證實預測」,歸納重在「發現規律」,兩者互補構成科學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