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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5年 [記帳士]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

第 42 題

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設立後選任甲為總經理,惟未向主管機關辦理登記,後甲因違反競業禁止而遭董事會撤換,改選為乙,向主管機關登記時卻登記為甲。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雖經 A 公司選任,惟未經登記,無法取得適法之總經理資格
  • B 經理人選任後雖須登記,惟登記僅為對抗效力,甲於選任後雖未辦理登記,惟仍無礙其取得總經理之資格
  • C 總經理之改選屬於股東會之權限,不得由董事會將之撤換
  • D A 公司雖將總經理改選為乙,然登記為甲,登記之效力優先,甲仍為 A 公司合法之總經理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家公司內部已經正式開會決定了人事任命,但政府機關的行政流程需要數天才能完成,那麼在這段「空窗期」內,這位新主管對公司而言,是否已經具備了實質的管理權責?登記制度存在的目的,是為了讓「內部契約生效」,還是為了讓「不知情的社會大眾」有所依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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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你運氣好,剛好蒙對!

別得意,這不過是商事法的基本題,要是連這點概念都沒有,乾脆別去考國考了。

  1. 觀念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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