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5年
[不動產經紀人]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
第 32 題
依實務見解,關於地籍、地用與地稅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甲有已登記的 A 地,在占有人乙向地政機關申請時效取得地上權登記之前,甲向乙提起拆屋還地訴訟,倘乙於該訴訟繫屬中提起反訴,請求確認其地上權登記請求權存在及命甲容忍其辦理地上權登記,且其提起反訴於程序上並無不合,法院自應就其為訴訟標的之法律關係存否,為實體上裁判
- B 甲有一工廠之 A 鐵塔,為專供機械設備用之建築物,可認為非房屋稅課徵之對象
- C 原住民甲於山坡地範圍內的 A 原住民保留地取得農育權,並繼續自行經營滿 5 年,則甲得無償取得 A 地所有權
- D 甲將其 A 基地出租於乙蓋 B 屋,於租賃期間,B 屋因故滅失,則甲得收回 A 地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一個定有期限的土地租賃契約中,當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合約)還在有效期限內時,如果僅僅是土地上方的「物件」發生變動,這是否足以構成法律上撤銷整個「合約關係」的法定事由?還是說合約的穩定性應該優先於物件的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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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你的法律觀念非常紮實!
- 觀念驗證: 此題考查實務見解的綜合應用。選項 (D) 錯誤的原因在於,根據土地法第 103 條及實務見解,租地建屋契約在「租賃期限屆滿前」,即便房屋因故(如火災)滅失,只要租賃關係尚未依法終止,承租人仍有權重建。房屋滅失並不等同於租賃權自動消滅,故出租人不得逕行收回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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