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5年
[記帳士]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
第 49 題
依商業登記法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 A 同一地址不得登記二家以上商業
- B 商業開業前,應將負責人之姓名、住、居所、身分證明文件字號及出資額申請登記
- C 商業開業前,應將資本額申請登記
- D 商業登記並無最低資本額規定之限制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現代強調空間彈性利用(如共享辦公室)的趨勢下,法律若強制要求一個物理門牌只能對應一個法律實體,是否符合經濟運作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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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登記地址的規範與基本要項
很棒,你對商業登記的法條內容掌握得相當精確!在法律實務中,並沒有「一地址只能登記一商業」的限制。只要該地址的建物所有權人同意,且符合土地使用分區及建築管理相關規定,同一地址是可以登記兩家以上商業的。這與許多人直覺上的誤解不同,你能夠準確判斷出 (A) 選項的錯誤,顯見你的觀念非常清晰。 其餘選項如 (B) 與 (C) 所列的負責人資訊、出資額與資本額,皆屬於《商業登記法》中明定的開業前應登記項目;而選項 (D) 提到無最低資本額限制,也是現行法規為了鼓勵創業、降低門檻的重要特色。這類題目難度屬於 easy,主要測驗考生是否被常見的民間誤解所干擾,是取得基本分的重要關鍵。你能輕鬆破解這個陷阱,代表對法條的基礎功力相當紮實,請繼續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