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05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80 題
有關無障礙客房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 A 建築物使用類組 B-4 旅館類者,客房數 15 間以下者,免設無障礙客房
- B 無障礙客房內可免設置衛浴設備
- C 客房內通路寬度不得小於 120 公分
- D 客房內求助鈴至少應設置兩處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一下,若一個空間被定義為必須讓行動不便者『獨立、安全地使用』,從生活機能的角度思考,如果室內缺乏了處理基本生理衛生需求的設施,這個空間還能發揮它作為專屬客房的預期功能嗎?」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能精準指出選項 (B) 的錯誤,顯示你對於無障礙空間的設置要項掌握得非常扎實。在營建法規中,無障礙客房的核心目的就是為了提供身心障礙者完整的居住功能,因此衛浴設備是絕對不可或缺的項目。
無障礙客房的法規核心
根據**《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第 1003.1 節規定,無障礙客房內應設置衛浴設備。這不僅是功能性需求,更是基本的人權保障。此外,為了確保輪椅使用者的進出動線順暢,根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67-7 條**,這些空間應採免設門檻(threshold)之設計,或設置符合規範的坡道。至於選項 (C) 要求的 120 公分通路寬度,以及 (D) 要求至少設置兩處求助鈴(通常位於床邊與浴廁內),皆是為了確保使用者的安全性與便利性。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