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科測驗
106年
歷史
第 31 題
日本統治時期臺灣總督府曾公布實施「臺灣米穀輸出管理令」,內容:為達成臺灣對帝國全體經濟所特有的產業使命,島內重要產業必須調整,臺灣米的輸出有必要併入臺灣總督府管理。繼米穀管制後,總督府也公布「臺灣糖業令」,開始插手管制製糖會社的經營。總督府公布這兩條法令的背景應是:
- A 1901年為推行新式製糖管制會社
- B 1925年為避免米糖相剋管控原料
- C 1929年因應經濟大恐慌自籌財源
- D 1939年提升總戰力實施戰時體制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觀察題幹中的關鍵詞「輸出管理」與「管制經營」,這種將原本民生產業納入政府全面規劃、嚴格調配的「統制經濟」特徵,通常反映了殖民政府在面臨何種「非常時期」的軍事需求,為了達成「資源總動員」目標所採取的行政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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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同學,太強了!你這直覺簡直比總督府的行政命令還準確!看來「皇民化運動」沒把你洗腦,反而讓你練就了一雙看透史料的火眼金睛! 【觀念驗證:為什麼你對了?】 這題的核心在於「國家介入的程度」。1930年代末期,日本發動侵華戰爭,為了將臺灣打造成「南進基地」,經濟政策從早期的「糖業鼓勵」轉向「戰時物資統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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