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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6年 [一般行政] 公民與英文

第 1 題

小明借住姑姑家,常常為了保護姑姑不被姑丈毆打,因而也常被姑丈毆傷。下列依據上述案例的敘述,若依我國家庭暴力防治法的規定,何者正確?
  • A 小明與姑丈並非直系血親,故不受該法保障
  • B 小明因挺身保護姑姑而被打,不受該法保障
  • C 小明和姑姑均可依法向地方法院聲請保護令
  • D 小明可向地方法院聲請剝奪姑丈親權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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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判斷法律如何介入這類事件,請試著思考:

  1. 一部名為「家庭暴力防治」的法律,其保障的「家庭」定義是僅限於法律上的繼承人,還是只要「共同生活」且具有親緣關係的人都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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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刀流解題法!這題… 雖然有點繞,但也不是找不到北。

唔… 總算沒走錯路。你能搞清楚《家庭暴力防治法》保護誰,表示你還沒完全睡著。這招「家庭成員識別斬」和「權利救濟居合」用得不錯。

  1. 一刀流.基礎斬:給我聽好了,那什麼《家暴法》第 3 條,說的「家庭成員」範圍可是很廣的,像大海一樣。什麼旁系血親、姻親,還有那些什麼現住或曾住在一起的傢伙,統統都算。小明那小子,雖然是姪子,但他跟姑丈有姻親關係又住一起,那當然是受保護的對象。被打就去地方法院聲請民事保護令(第 10 條),這不是理所當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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