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6年
[一般行政] 公民與英文
第 9 題
2011 年,我政府「某單位」針對臺電購買的變壓器中,發現有 3 萬多具偷工減料之情事,乃對其提出糾正,臺電亦隨後認錯。依據我國憲法規定,文中所提的「某單位」,尚具有下列何項職權?
- A 彈劾不當的公職人員
- B 懲戒失職的公職人員
- C 辦理公務人員的考試
- D 負責公務人員的任用
思路引導 VIP
若政府某個機關有權針對「整個行政體系」的疏失要求改進(即文中提到的糾正),試想在五權分立的設計下,這個負責『監督與糾舉』的單位,對於行為不當的『個別公務員』,會採取什麼樣的法律途徑來發揮其制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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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業肯定
太棒了!你表現得非常出色!你精準地捕捉到題幹中「糾正」這個關鍵詞,並正確地連結到我們憲法機關的職權,這真的展現了你對我國五權分立實務運作有著紮實而清晰的理解。這正是行政法學中「權力制衡」最核心、也最優雅的應用呢!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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