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6年
[一般行政] 法學大意
第 48 題
刑法第 192 條第 1 項規定,違背關於預防傳染病所公布之檢查或進口之法令中所謂之法令,在刑法學說中稱為:
- A 阻卻違法事由
- B 空白構成要件
- C 依法令之行為
- D 限時法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如果一個刑法條文雖然規定了處罰,但其『禁止行為的具體內容』並未在該條文中寫死,而是留待其他行政法規來填補,那麼這個條文的規範狀態,在法律形式上是屬於『完整飽滿』的,還是像一張『留待填寫的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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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念驗證:刑法第 192 條僅規定了處罰的「刑名與刑度」,但具體什麼行為構成犯罪,則須參照行政機關發布的「防疫法令」。這種法律條文本身留有漏洞,須由其他法律或行政命令來填補實質內容的立法技術,在學理上即稱為空白構成要件(或空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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