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6年
[交通行政] 交通行政大意
第 43 題
大眾捷運禁建範圍內不得有下列何種行為?
- A 建造其他捷運設施
- B 連通設施
- C 開發建築物
- D 廣告物之設置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公共安全與必要性」的角度思考:如果政府為了保護捷運地基與隧道結構,劃定了一個最嚴格的保護區域,那麼在「維持交通運作的必要設施」與「額外增加的商業盈利設施」之間,哪一類最不應該出現在這個極度敏感的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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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大眾捷運系統兩側禁建限建辦法第6條規定,於大眾捷運系統兩側禁建範圍內,除建造其他捷運設施、連通設施、開發建築物或依第二十二條規定所為之修繕、修改或拆除外,不得有建築物之建造、工程設施之構築、廣告物之設置、障礙物之堆置、土地開挖行為,以及其他足以妨礙大眾捷運系統設施或行車安全之工程行為。由此可知,建造其他捷運設施、連通設施與開發建築物均屬於禁建範圍內例外允許之項目,而廣告物之設置則屬於法條明文禁止之行為。因此,大眾捷運禁建範圍內不得設置廣告物,本題正確答案為選項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