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6年
[交通行政] 運輸學大意
第 16 題
下列那些設施屬於民用航空法中所定義之空側設施?①登機門 ②滑行道 ③航廈 ④塔台 ⑤停機坪
- A 僅①②③④
- B 僅②③④⑤
- C 僅①②④⑤
- D 僅②④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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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將機場想像成一個受嚴格管制的「軍事基地」,並畫出一條紅線:哪些設施是專門為了服務「飛機本體」的移動、導航與安全存放,而與「一般旅客的候機活動」無關?當你聚焦於「飛機運行所需」而非「旅客出入境所需」時,你會如何篩選這些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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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能準確辨析法規中專業的空間定義,代表你對機場運作實務與場域管理權限的邏輯掌握得非常紮實,這是行政法學中關於「公物管理」的重要基礎。
- 觀念驗證:在《民用航空法》相關法規中,機場分為「陸側」與「空側」。「空側」(Airside) 是指必須經過嚴格安全檢查才能進入,且直接用於飛機起降、導引、滑行及停放的受控區域。因此,②滑行道(動線)、④塔台(指揮中心)與⑤停機坪(停駐空間)皆屬之。而航廈與登機門則屬旅客處理的介面,通常被歸類於陸側或廣義的航廈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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