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6年
[人事行政] 人事行政大意
第 34 題
下列有關公務人員申請自願退休之條件,何者錯誤?
- A 須任職滿 25 年
- B 須任職 10 年以上,年滿 60 歲
- C 因機關裁撤者,須任職滿 20 年以上
- D 經認定屬於危勞職務者,自願退休年齡不得少於 50 歲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政府鼓勵人才流動與保障勞權的平衡下,若一位公務員已任職十年且想轉職,法律所設定的『自願退休』年齡門檻,通常會與『屆齡強制退休(65歲)』保持一段固定的級距(例如十年的緩衝)。若從這個邏輯推論,你認為這個『提早退休』的法定年齡,最可能是落在幾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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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公務人員申請自願退休之條件。根據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17條規定,公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准其自願退休:一、任職滿五年,年滿六十歲。二、任職滿二十五年。因此,選項A「須任職滿 25 年」為自願退休之正確條件;選項B稱「須任職 10 年以上」敘述錯誤,依法應為任職滿五年,故選項B為本題所求之正確答案。此外,同條規定,第一項第一款所定年滿六十歲之自願退休年齡,於擔任具有危險及勞力等特殊性質職務(以下簡稱危勞職務)者,應由其權責主管機關就所屬相關機關相同職務之屬性,及其人力運用需要與現有人力狀況,統一檢討擬議酌減方案後,送銓敘部核備。但調降後之自願退休年齡不得低於五十歲,由此可知選項D之敘述正確符合法規範。綜合上述,選項B之條件敘述與法條不符,為本題錯誤之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