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6年
[廉政] 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第 14 題
下列何者是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適用對象?
- A 臺北市市長
- B 陸軍司令
- C 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
- D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常務副人事長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現代民主國家的分權體制中,哪一類公務員最需要「行政中立」來確保國家機器在政黨輪替時仍能穩定運作?是那些隨選舉進退的政治人物,還是那些通過國家考試、終身職的事務官僚?此外,軍人與一般行政文官的法律體系,通常是合併規範還是在不同法典中各別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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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2條規定,本法所稱公務人員,指法定機關依法任用、派用之有給專任人員及公立學校依法任用之職員。選項中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常務副人事長為法定機關依法任用之有給專任常務人員,完全符合該法條對於公務人員之定義,因此為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適用對象。相對而言,臺北市市長為民選首長、陸軍司令為軍職人員、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為政務人員,皆非屬前述依法任用、派用之有給專任人員或公立學校依法任用之職員,故非屬本法之適用對象。因此正確答案為選項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