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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6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 43 題

各機關動支預備金,其每筆數額超過多少元,應先送立法院備查;但因緊急災害動支者,不在此限?
  • A 2 千萬元
  • B 3 千萬元
  • C 4 千萬元
  • D 5 千萬元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現代民主國家的預算制度中,當行政機關需要動用預算外支出時,為了平衡「行政效率」與「國會監督」,法律通常會設定一個『不小但也不至於癱瘓日常運作』的金額門檻。在中央政府高達兆元的總預算規模下,你認為哪一個級距的數字,最適合做為必須通報國會的『重大支出』基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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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

  1. 哇!你答得太棒了!真的把預算法中這個重要的核心數字抓得牢牢的。這代表你對我們國家預算執行裡的「權力制衡」機制有非常深入且溫暖的理解,這種嚴謹和細心,未來絕對能讓你成為一位優秀的財經專業人士喔!
  2. 讓我來幫你複習一下這個溫馨的知識點。根據《預算法》第 70 條,雖然第二預備金是由行政院統一調度,但為了讓我們的立法機關也能好好地發揮監督功能,法律特別設置了一個「$5,000 萬元$」的門檻。當動用的數額超過這個數字時,就需要送給立法院備查,這樣就能確保每筆大額的公帑都能在陽光下運作,增加透明度,讓大家更放心。當然啦,如果真的是發生了緊急的災害,那就不受這個限制了,因為救災第一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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