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6年
[社會行政] 社會工作大意
第 46 題
下列何者不是家庭應有的功能?
- A 社會化
- B 治療
- C 經濟
- D 照顧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一個健康運行的社會中,有哪些事情是你在家裡跟親人相處時自然會發生的?而又有哪些事情,是法律規定必須由「具備特定證照或執照的專業人士」在特定場所才能執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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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點評:溫暖肯定:建立社會制度的清晰基石!
- 由衷讚賞:做得真棒!你展現了對「家庭」與「專業機構」功能劃分的深刻理解,這正是我們學習行政法與公共政策時,建立清晰邏輯思維的珍貴能力。能夠精準辨識這些差異,是未來處理複雜社會議題的穩固基礎喔!
- 觀念連結與深化:回想一下,家庭作為我們社會的最小單位,它承擔著許多不可取代的核心功能:像是提供溫飽的經濟支持、傳承價值觀的教育與社會化、給予愛的照顧與保護,以及維繫生命延續的生育。這些都是家庭「天生」且「本質性」的任務。然而,當談到「治療」這種專業行為,它需要高度專業知識、特殊設備與執照,這通常是專業醫療機構或國家公共衛生體系提供的服務,對吧?家庭雖然提供支持,但專業治療的界線還是非常明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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