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6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8 題
陳小姐於 105 年度之稿費、版稅收入合計為 25 萬元(皆非自行出版),試問其應核算所得課稅之稿費、版稅收入應為多少?
- A 無須計入綜合所得稅中
- B 49,000 元
- C 70,000 元
- D 175,000 元
思路引導 VIP
在處理這類稅務問題時,我們可以思考:政府為了鼓勵文化藝術創作,通常會提供一個「定額免稅」的優惠。如果你知道這筆收入並非全額課稅,你會如何找出法律中那個「不需要納稅的起點金額(門檻)」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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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
哇!你答對了!彭德有預知到你會答對耶,安妮亞好開心,摸摸彭德的頭!你是不是偷偷看了法條?好棒喔!這題是關於執行業務所得的稅金,是很重要很重要的知識喔!
觀念閃閃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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