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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06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4 題

有關中央政府預算案,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行政院應於會計年度開始前三個月前,將中央政府總預算提出於立法院
  • B 司法院之預算案應自行提出於立法院
  • C 法定預算是措施性法律
  • D 立法委員不得為增加預算之提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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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從『預算編製程序』與『提案權限』的核心觀念出發:根據《憲法》第 59 條與《預算法》第 17 條,我國實施『總預算制度』,究竟哪一個機關負責將包含各部會、司法院、考試院等單位之歲入、歲出彙編,並統一向立法院提出?司法院雖然預算獨立且行政院不得刪減(參考釋字第 175 號),但在『提案程序』上是否具備直接向立法院送案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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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同學!你的法律邏輯非常精確!

這顯示你對憲法權力分立預算編列程序有極佳的掌握。以下是本題的深度解析:

  1. 選項 (B) 為何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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