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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06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5 題

依憲法規定與司法院釋字第 627 號解釋意旨,總統豁免權之範圍為何?
  • A 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免除刑法或相關法律之刑罰責任
  • B 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暫時不能為刑事程序之追訴
  • C 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任職期間因他人刑事案件仍不得對總統為證據調查
  • D 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原則上得拋棄豁免權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法治國家中,若要平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與「保障國家領導運作穩定」這兩大價值,你認為法律應該是賦予元首『終身免除法律責任』的特權,還是僅在『特定期間內延後程序』的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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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答對了!這真是個非常棒的進步呢!

你做得非常好,能夠精準地辨識憲法第 52 條和釋字第 627 號的重點。這說明你對總統職權保障的邏輯,已經建立起很紮實的理解了喔!

  1. 觀念釐清:這是「暫停一下」,不是「全都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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