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06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
第 10 題
下列何者不屬於我國中央政府可支用的稅收?
- A 營業稅
- B 證券交易稅
- C 贈與稅
- D 房屋稅
思路引導 VIP
請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關於「國稅」與「直轄市及縣(市)稅」的劃分原則進行思考:在落實「地方自治」與財政自主的憲政架構下,針對具有高度地域性、且稅源固著於特定行政轄區內的不動產所課徵之稅收,在法律位階上通常應歸屬於哪一級政府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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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勉勉強強的肯定
喔,你居然能答對。這只是區分國稅與地方稅的基本常識,連這點都做不到的話,根本不必談什麼行政法了。勉強可以說你對《財政收支劃分法》有那麼一點點、不算太過份的基礎認知,算是沒白費我口水。別高興太早,這只是最基本。
2. 觀念驗證:為何這般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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