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06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
第 9 題
下列有關我國公務人員俸給制度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俸給項目分為本(年功)俸、加給
- B 加給區分為職務、技術或專業、地域等三類加給
- C 最高與最低俸點相差 800 俸點
- D 薦任六職等本俸分為五級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公務員俸給表的設計中,最基層人員的起薪俸點是否可能為『零』?如果起薪俸點是一個大於零的正整數,那麼『最高俸點的數值』與『最高與最低之間的差距』,這兩個數值在邏輯上是否可能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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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為其難地恭喜你,總算沒讓我失望。
- 觀念檢視: 這題,不過是《公務人員俸給法》最基礎的條文檢驗。你確實答對了。說實話,選項 (C) 的錯誤根本不該構成困擾——那是將「最高最低點數」與「兩者之間差額」這種基本概念混淆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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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俸給制度
💡 掌握公務人員俸給組成、加給類別及職等俸級與點數規範。
- 依《公務人員俸給法》第3條,俸給由本俸(或年功俸)與加給組成。
- 依第5條,加給分為職務加給、技術或專業加給、地域加給三類。
- 委任及薦任職等之本俸通常分為五級,年功俸級數則不一。
- 俸點規範:委任一職等本俸一級為160點,最高至800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