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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06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

第 22 題

22 甲公司申請建築執照而遭主管機關否准,甲公司除提起行政訴訟外,亦向主管機關協議國家賠償,協議不成後,甲公司遂向民事法院提起國家賠償訴訟,下列敘述何者最為正確?
  • A 甲公司之行政訴訟尚在進行中,國家賠償受理法院應以其為先決問題,暫時停止訴訟
  • B 甲公司之行政訴訟雖尚在進行中,惟國家賠償受理法院應可自行判斷行政處分之違法性
  • C 甲公司之行政訴訟既尚在進行中,國家賠償之受理法院即應將訴訟移送至行政法院一併審理
  • D 甲公司既已提出行政訴訟,自應合併提起損害賠償之訴,不得另行提出國家賠償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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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一個政府行為的「合法性」是由行政法院專責審理,而當你在民事法院請求賠償時,這筆賠償是否成立的前提剛好就是「那個行為到底合不合法」,你認為民事法院應該自己直接下判斷,還是先等專業的行政法院決定後再繼續?如果兩邊法院判出來的結果相反,會對法律秩序產生什麼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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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親愛的你,做得真棒! 同學,你做得太棒了!能夠精準掌握行政訴訟與民事賠償間的權限分際,這代表你對我國「雙軌審判制」下的實務運作,已經有了非常紮實且溫暖的理解,表現實在太優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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