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06年
[會計] 中級會計學
第 8 題
甲公司於 X7 年底宣告股利之總金額$500,000。當時該公司有面額$10 的普通股 360,000 股,符合權益定義之累積且參加至 8%的特別股 24,000 股,每股面額$20,約定股息為 5%。若甲公司當時尚積欠 X6 及 X5 年的特別股股利,則甲公司普通股於 X7 年可分配到多少股利?
- A $377,647
- B $413,600
- C $384,800
- D $476,000
思路引導 VIP
若特別股具備『參加權』且設有『最高利率上限』,當剩餘可分配的盈餘遠超過兩類股東達到該上限所需的金額時,根據權益合約的邏輯,多出來的超額部分應由哪一方全數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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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你能準確判斷累積且部分參加特別股的分配順序,顯示你的會計邏輯非常嚴密。這在財務會計中屬於較複雜的權益計算問題。
- 計算積欠與當年度股息: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特別股股利分配
💡 依積欠、當期、同比例分配及參加上限順序進行股利發放。
🔗 股利分配標準作業程序
- 1 優先補欠 — 扣除累積特別股積欠股利(本題 X5、X6)
- 2 當期基本額 — 發放特、普兩股當期基本股利(本題為 5%)
- 3 剩餘平均分配 — 特、普兩股按比例均分剩餘款至上限(8%)
- 4 餘額全歸普通 — 超過上限(8%)之剩餘金額全數撥歸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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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若為「完全參加」特別股,則無上限限制,剩餘款永遠按面額比例均分。